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把农村中小学校长培训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面向基层,集中优势培训资源,采取“送培下乡”等方式,深入到地县一级,开展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专题培训,重点抓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校长培训、寄宿制学校校长培训、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校长培训、中国移动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国-联合国儿基会校长培训与爱生学校管理等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经济发达地区通过代培代训、挂职学习、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等多种形式为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校长培训提供支持。
继续推进全国中小学骨干校长研修计划,依托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小学校长培训中心每年组织1200人左右的国家级培训。举办实施素质教育高级研究班等班次,培养一批引领中小学校改革发展的专家型校长,努力造就一批实施素质教育的带头人。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实施本辖区骨干校长研修计划,落实全员培训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选拔优秀中小学骨干校长攻读相关学科硕士与博士学位。
4.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
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要按照《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适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新形势,紧密围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任务,以转变职业教育办学思想、树立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掌握市场经济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学校现代管理理论、推进职业学校体制改革为重点内容,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以及各类专题培训。
按照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要求,对新任或拟任校长,在上岗前或任职后半年内,要进行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00学时。职业学校校长提高培训时间每5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教育部委托国家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校长高级研修计划,每年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中等职业学校校长200人左右。定期举办“全国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校长论坛”,充分发挥骨干校长国家级培训的引导和示范作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工作。争取在5年内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轮训一遍。
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骨干研修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