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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农委《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农委
 《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的通知
 (一九八一年三月三十日)


  中央和国务院同意国家农委《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执行。
 (一)我国农业就总体来说有两个基本特点:一个是每人平均耕地较少, 但山
多, 水面、草原大,自然资源丰富;一个是技术装备落后,但劳动力资源丰富。
发展农村经济必须从这一实际情况出发。 只有继续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确定的一系列方针、 政策,尊重客观规律,真正信任和依靠亿万农民,精耕细作
,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和开发各种资源,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才能保证我国农业建设的正常进行。
  搞好多种经营是发展商品经济的关键环节。务必要使同志们懂得,没有充分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我国的农业不但不能实现现代化,就是摆脱困境也是不可能的。
 (二)建国以来,我们在农业基本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农业生产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农业生产、其中特别是粮食生产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基本上保证了十亿人口的粮食供应。这个成绩是必须肯定的。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在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下,对农业生产的指导,存在着很大的片面性和严重的主观主义倾向。 长期以来, 我们把绝大部分的注意力集中在有限的耕地上,而耕地又几乎只是集中于种粮食作物。不少地区,为发展粮食作物而不讲具体条件,不计生产成本,不问经济效益,不顾负担能力,制定不切实际的大计划,追求无法实现的高指标。 结果, 粮食虽然在一个短时期内增了产,但不必要地挤掉了多种经营和家庭副业, 致使农业内部比例失调, 自然资源受到破坏,农民负担沉重。这个教训是必须记取的。
 (三)农业同林业、牧业、渔业和其它副业,粮食生产同经济作物生产,彼此既有相互制约的一面,又有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一面。只要保持合理的生产结构,建立良好的大农业生态体系,就能取得综合发展的效果。为逐步确立这样一种结构,必须做好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分区的和全国的国土利用总体规划,作为指导农业布局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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