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排蔬菜生产要坚持产稍大于销的指导思想。要保证有足够数量的播种面积,并留有一定的安全系数, 立足于抗灾夺丰收。 大中城市蔬菜供应主要靠自己,以郊区生产为主,全国调剂为辅。如要求有种植商品菜习惯的山东、河北、河南、广东、云南等省提供一定数量的蔬菜进行调剂,事前要签订合同,以便产区有计划地安排生产,支援大中城市和工矿区。
三、建立比较稳定的蔬菜生产基地。近几年基建占用菜地很多,对郊区蔬菜生产影响极大。近三年,北京市郊区菜地被征占三万多亩,武汉市被征占三万多亩,上海市二万亩,其它大中城市也存在着类似情况。如何把菜田稳定下来,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必须严格控制基建占用菜地, 必须的征占要严格审批手续, 并要先补上新菜地后再占用老菜地。严禁一切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租赁菜地。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把郊区蔬菜基地建设好。
四、对蔬菜所需生产资料要统筹安排,及时供应。近年来,生产资料的供应还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如北京市郊区蔬菜生产每年需苇子五、六万担,只能供应一万多担,牌价每担四至六元,其余四、五万担要由社队到外地自行购运,每担高达十五到二十元。这样,大大增加了蔬菜生产成本,影响了菜农的收入,挫伤了种菜的积极性。因此,蔬菜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应列入当地物资供应计划,并通过地方物资部门和供销部门与菜区社队签订物资供应合同,保证供应。蔬菜生产需要的优质化肥(包括复合化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农用塑料薄膜以及一些三类物资等,要积极组织货源,抓紧安排。各级供销部门要努力改善经营管理,精简流通环节,减少流通费用,争取做到微利不赔。同时,在稳定蔬菜零售价格的情况下,由各地按照规定的权限,参照历史上合理菜粮比价,安排好蔬菜收购价格,以保证菜农合理收益。
五、加强科学种菜工作。当前重点要抓好蔬菜育种、良种繁育和病虫害的防治。大中城市的农科所、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站(所),要把蔬菜科研和技术推广做为主要工作任务来抓, 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 现在不少地方蔬菜单产低于五十年代的水平,各地区要认真落实科学种菜的措施,从恢复和提高单产中来增加菜农的收入。工业生产和供销部门对提供的蔬菜生产资料要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和使用、保管的指导工作,提高使用效果,延长使用年限,降低蔬菜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