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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5]152号)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售、申购赎回及上市交易的申请》(富国基金字〔2005〕第1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发售方式进行募集。

  二、基金募集并办理备案手续后,你公司可依法定程序申请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及上市交易。

  三、同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基金的登记注册业务。

  四、你公司应会同基金的代销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基金的信息披露、认购、申购、赎回、交易、注册登记、会计核算、客户服务和募集准备等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合规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计划等措施,防范和化解基金募集和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五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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