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埃及办事处的批复
(商合批〔2006〕948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关于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在埃及注册办事处的请示》(中油外字〔2006〕651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所属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在埃及设立办事处。
二、办事处业务范围为:在埃及从事石油物资装备及石化产品的市场开发及推广,配合公司总部执行在埃及地区的合同,代表公司进行对外交流与联络。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商务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四、请责成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身体健康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办事处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向我驻埃及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领馆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