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预算拨款凭证的通知
([94]财预明电字第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含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武汉、成都、南京、广州)财政厅局、人民银行分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
最近,一些地区来函、来电表示,今年专业银行将会计记帐方法由“收付”改为“借贷”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一九八九年共同制定的、以“收、付”为记帐符号的“预算拨款凭证”,是否可以继续使用。为配合银行会计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
一、修改预算拨款凭证。其中“银行会计分录”一栏的记帐符号“付”和“收”,统一按借贷记帐法的原则,相应调整为“借”和“贷”。“付款单位”栏列凭证左方;“收款单位”栏列凭证右方。凭证联数、用途不变。(格式详见附件)地方财政部门应通知各预算拨款凭证承印单位,于文到之日起,改按新格式印制预算拨款凭证。
二、各地现存的预算拨款凭证,可使用至一九九四年四月底。
三、自一九九四年五月一日起,各地统一使用新印制的、以“借、贷”为记帐符号的预算拨款凭证。原预算拨款凭证,一律停止使用,予以销毁。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一九九四年一月五日
附件:预算拨款凭证样式
预算拨款凭证(支款凭证)
拨款日期 年 月 日 1 第 号
┌──┬────┬─────┬─┬─────┬─────┐
│付 │全称 │ │收│全称 │ │
│款 ├────┼─────┤款├─────┼─────┤
│单 │帐号 │ │单│帐号或地址│ │
│位 ├────┼─┬─┬─┤位├─────┼─┬─┬─┤
│ │开户银行│ │行│ │ │开户银行 │ │行│ │此
│ │ │ │号│ │ │ │ │号│ │联
├──┼────┴─┴─┴─┴─┴──┬──┴─┴─┴─┤是
│拨款│人民币 │ 金额(小写)│付
│金额│(大写) ├────────┤款
│ │ │ │国
├──┼──────────┬────┴────────┤库
│用途│ │类: 款: 项: │(
├──┴────────┬─┼─────────────┤银
│ │银│ (借)_____ │行
│ │行│ 对方科目___ │)
│ 拨款单位盖章 │会│ │的
│ │计│ 复核员: 记帐员: │付
│ │分│ │出
│ │录│ │凭
└───────────┴─┴─────────────┘证
10×17.5(白纸蓝油墨)
预算拨款凭证(收入凭证)
拨款日期 年 月 日 2 第 号
┌──┬────┬─────┬─┬─────┬─────┐
│付 │全称 │ │收│全称 │ │
│款 ├────┼─────┤款├─────┼─────┤
│单 │帐号 │ │单│帐号或地址│ │此
│位 ├────┼─┬─┬─┤位├─────┼─┬─┬─┤联
│ │开户银行│ │行│ │ │开户银行 │ │行│ │是
│ │ │ │号│ │ │ │ │号│ │收
├──┼────┴─┴─┴─┴─┴──┬──┴─┴─┴─┤款
│拨款│人民币 │ 金额(小写)│行
│金额│(大写) ├────────┤的
│ │ │ │收
├──┼──────────┬────┴────────┤入
│用途│ │类: 款: 项: │凭
├──┼──────────┴─────────────┤证
│银行│ (贷)______ │
│会计│ │
│分录│ 对方科目______ │
│ │ │
│ │ │
│ │ │
│ │ 复核员: 记帐员: │
└──┴────────────────────────┘
10×17.5公分(白纸红油墨)
预算拨款凭证(收款通知)
拨款日期 年 月 日 3 第 号
┌──┬────┬─────┬─┬─────┬─────┐
│付 │全称 │ │收│全称 │ │
│款 ├────┼─────┤款├─────┼─────┤
│单 │帐号 │ │单│帐号或地址│ │
│位 ├────┼─┬─┬─┤位├─────┼─┬─┬─┤此
│ │开户银行│ │行│ │ │开户银行 │ │行│ │联
│ │ │ │号│ │ │ │ │号│ │是
├──┼────┴─┴─┴─┴─┴──┬──┴─┴─┴─┤给
│拨款│人民币 │ 金额(小写)│收
│金额│(大写) ├────────┤款
│ │ │ │单
├──┼──────────┬────┴────────┤位
│用途│ │类: 款: 项: │的
├──┴──┬───────┼─────────────┤收
│ │付款行转帐或付│ │款
│会计分录:│款日期 │上列款项已进帐,如有错误,│通
│ 借__ │ 年 月 日│请持此联来行面洽。此致(收│知
│ │记帐员 │款单位) │
│ │出纳员 │ │
└─────┴───────┴─────────────┘
10×17.5公分(白纸紫油墨)
预算拨款凭证(回单)
拨款日期 年 月 日 4 第 号
┌──┬────┬─────┬─┬─────┬─────┐
│付 │全称 │ │收│全称 │ │此
│款 ├────┼─────┤款├─────┼─────┤联
│单 │帐号 │ │单│帐号或地址│ │由
│位 ├────┼─┬─┬─┤位├─────┼─┬─┬─┤银
│ │开户银行│ │行│ │ │开户银行 │ │行│ │行
│ │ │ │号│ │ │ │ │号│ │盖
├──┼────┴─┴─┴─┴─┴──┬──┴─┴─┴─┤章
│拨款│人民币 │ 金额(小写)│后
│金额│(大写) ├────────┤退
│ │ │ │给
├──┼──────────┬────┴────────┤付
│用途│ │类: 款: 项: │款
├──┴──────────┼─────────────┤单
│上款项已办理 │ 备注 │位
│银行盖章 经办人 ├─────────────┤作
│ 年 月 日 │ │回
│ │ │单
└─────────────┴─────────────┘
10.17.5公分(白纸黑油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