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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5]77号)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请示》(东证发[2005]0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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