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
商业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开业,机构全称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核准夏文娟任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G02
业务范围:在下列范围内经营部分或者全部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