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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柏文卿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柏文卿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6〕6号)
美国联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指定精算责任人的请示》(美联保〔2005〕056号)及其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柏文卿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陈淑卿不再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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