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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四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

  四、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和资源性资产管理。
  1.巩固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成果。在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要抓紧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报告制度。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用国有资产扶持开办第三产业,以及促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闲置资产进入产权交易市场,都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纳入规范管理轨道。
  2.加强资源性资产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扩大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的试点。1994年国家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有关矿产资源、林业资源和海岸带实行资产化管理的办法,并选择部分省市进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体制、政策法规和方法。
  3.积极参与住房制度改革,与有关部门配合,合理确定售房价格,防止低价出售国有住房。
  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法制建设。
  加快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体系。国家局要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国有资产法》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将要出台的《监管条例》的配套法规,研究修订《产权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及产权交易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股份制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补充规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集体企业中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
  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今年要对已出台的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抓紧制定违法行为的罚则,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保卫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作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六、关于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和科研工作。
  1.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当前要特别注意宣传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加强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管理”的精神,宣传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意义,提高全民对国有资产的关切度。继续办好《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研究》两个全国性的刊物。国家局从今年起将组织出版《国有资产管理年鉴》,各地资产局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2.要紧密围绕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重点问题开展科研工作。当前尤其是要着重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关键问题,如怎样实现“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问题,怎样建立中间层次资产经营公司的问题,怎样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中加强产权管理的问题,怎样确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的问题以及怎样理顺中央、地方产权管理的关系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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