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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格式指引》的通知

  3.针对公司非流通股股东XX、XX的股份全部(部分)被冻结(质押、或其他问题)做出的安排及其存在的风险。
  4.其他可能影响改革方案实施的因素。

重要内容提示

  一、改革方案要点:
  二、改革方案的追加对价安排:
  三、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四、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
  五、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相关证券自×月×日起停牌,最晚于×月×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月×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月×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六、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公司网站:
  证券交易所网站:

摘要正文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改革方案概述
  应准确披露对价安排的基本情况,对于上市公司先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利润分配,非流通股东将获得的股份或现金作为对价安排执行的,应以转增或分配后的基数来计算对价安排水平。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价安排的形式、数量或者金额;
  2.对价安排的执行方式;
  3.追加对价安排的方案;
  4.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5.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6.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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