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分工
(一)成立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主任1名,由分管会计工作的部领导担任;副主任若干名,由财政部会计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以及北京、上海、厦门三家国家会计学院等单位负责人担任;人才使用单位代表若干名,由大型企业总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会计理论资深专家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规划、指导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具体负责指导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网络建设,构建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建立各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沟通机制,协调各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对外宣传,督促、指导各单位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采取“分类培养,联合打造”的模式。财政部会计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分别是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和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管理部门,依托北京、上海、厦门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实施培训。
1.财政部会计司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企业类、行政事业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研究制定企业类、行政事业类会计领军人才能力框架,组织设计培训方式,协调开发培训教材,建立企业类、行政事业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信息库,对企业类、行政事业类学员实行跟踪管理,指导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企业类、行政事业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工作。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注册会计师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研究制定注册会计师类会计领军人才能力框架,组织设计培训方式,协调开发培训教材,建立注册会计师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信息库,对注册会计师类学员实施跟踪管理,指导国家会计学院开展注册会计师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工作。
3.中国会计学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研究制定学术类会计领军人才能力框架,组织设计培训方式、协调开发培训教材,建立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信息库,对学术类学员实行跟踪管理,指导国家会计学院开展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工作。
4.北京、上海、厦门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协助培训管理部门做好学员选拔、能力框架建设等工作,负责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实施。具体负责协助培训管理部门组织学员选拔、参与研究制定会计领军人才能力框架、开发培训课程、结业考核、学员档案库建设等教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