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联合培训沟通机制。各培训管理部门定期沟通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情况,交流培训经验,共同研究改进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办法。
(2)举办联合集中培训。每年举办一次联合集中培训,时间为3-5天,采取“授课与交流相结合,以交流讨论为主”的培训模式。开设专题讲座,聘请国内外一流的专家、学者授课;打通学员类别,开展交流讨论。通过联合集中培训,增强各类人才之间的横向联系,丰富各类人才的知识网络,开阔学员视野。
(3)举办合作论坛。以国家会计学院为依托,不定期举办合作论坛,就学员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实现信息共享,交流碰撞提升。论坛按地区、行业、专业等类别组织,学员根据需要自愿参加,并邀请社会知名专家、学者、大型企事业单位高层管理人员、国家政策制定机构高层领导参加。
(4)搭建网络沟通平台。在各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分别自办专属网络沟通平台的基础上,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牵头建设4类学员公共网络沟通平台,实现4类学员的远程互动,加强各类学员、教师之间的联系。
(5)引导、鼓励学员成立跨类别学习组织。积极发挥学员在学习合作、工作合作等方面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学员自发成立各种跨类别的学习、交流、互助型学习组织,构建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习团队。
(三)培训管理。
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培训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办法,引导学员按照培训方案完成培训任务,按照考核周期,对学员参加集中培训情况、完成指定自学任务情况、返校讲课情况、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参加论坛情况、参加网络交流情况、工作业绩、职务晋升情况、获奖情况、单位满意度等进行量化考核,结合学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按照考核淘汰机制,选拔产生优秀人才。
(四)培训经费。
财政部会计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分别承担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选拔阶段的全部费用以及跟踪培训期间需发生的相关费用;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承担集中培训期间的全部教学、管理费用以及跟踪培训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其他培训所需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根据自身情况适当承担。
六、学员使用
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建立与国家有关人才使用部门问题的沟通合作机制,加强与人才所在单位的沟通,积极向国有大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际性组织、国家人才库推荐优秀学员。吸纳优秀学员成为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等专业机构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