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关于严格控制进入公用
电话网局用交换设备的通知
(1990年12月27日)
为了确保公用电话网质量和全程全网通信畅通,现将严格控制进入公用电话网局用交换设备品种和机型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入公用电话网的各级局用交换设备(包括国内、外产品)必须符合《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试行)》要求,并经部指定的电话交换机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合格,取得电信总局核发的进网许可证后,方可进网使用。
二、今后,邮电系统进入公用电话网的各级局用交换设备的科研立项、新产品试制及成果鉴定均须经部科技司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非邮电系统的交换机研制、生产单位,在研制进入公用电话网的新局用交换设备时,先经各自主管部门归口审查后,与我部科技司协商确定。否则,电信总局不予办理进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