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企业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从有关费用中提取形成;
(二)按规定比例从利润留成中提取形成。
其使用范围是:
(一)职工医药补助费;
(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
(三)职工浴室、理发室、托儿所、幼儿园的人员工资和各项支出同各项收入相抵后的差额,食堂炊事用具的购置和修理费等;
(四)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五)按照国家规定应由职工福利基金中开支的其它支出。如肉类价格补贴、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等。
十、职工奖励基金是企业按规定比例从利润留成中提取形成的用于支付企业职工超额劳动报酬的专用基金。其使用范围是:
(一)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按总挂分提办法应从企业奖励基金中提取的工资基金,按规定转入企业工资基金帐户;
(二)未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按规定支付给职工的奖金、浮动工资等超额劳动报酬;
(三)未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应交纳的奖金税。
十一、市话初装基金是企业按规定向新装市内电话的用户收取用于市话发展的专用基金。其使用范围是:
(一)市话机械设备购置;
(二)市话线路建设;
(三)市话房屋及建筑物的建设;
(四)归还市话建设借款本息支出。
十二、新技术开发基金是企业按照自有收入和规定的比例从成本中提取形成的用于企业新技术开发的专业基金。其使用范围是:
(一)对原有通信设备采用新技术进行改造;
(二)邮电专用新设备、新技术的试制、推广和应用所发生的费用;
(三)研制新设备、新技术所发生的不构成固定资产价值的费用;
(四)推广新技术的小型样品、样机的购置费。
十三、企业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更新和技术改造,在不影响固定资产大修理的情况下,可以把生产发展基金、更新改造基金、线路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等生产性资金结合起来使用,进一步提高专用基金使用效益。
十四、各项专用基金除以上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外,以下经济事项作增减专用基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