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1993年7月9日 实施日期:1993年7月9日)废止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务院生产委员会关于下发
工交企业技术进步考核指标的通知
(1990年9月19日)废止
为适应发展和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需要,促使企业依靠技术进步,加速产品结构的调整,提高经济效益。
经研究确定,国务院各部门、各地区在与企业签定的承包合同中,必须有企业技术进步的考核指标,已签合同中没有考核指标的,应逐步加以完善。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技术进步的考核指标内容:
(一)综合指标
1、新产品销售率(或产值率);
2、优质产品销售率(或产值率);
3、主要产品单耗(物耗、能耗)及单耗降低率,或万元产值综合消耗(物耗、能耗);
4、技术引进或技术改造的达产率;
(二)投入指标
5、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