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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保护国际风筝联合会会标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6月30日 实施日期:2004年6月30日)废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保护国际风筝联合会会标的通知
 (工商[1990]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际风筝联合会于一九八九年四月一日在山东省潍坊市正式成立。该联合会的会标(见附件)已报我局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际风筝联合会同意,不得在商品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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