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于某些无法区分长途来话中继器占用次数中的落地量和转话量的长途程控交换设备,其来话呼叫占用次数暂为对市话出中继的占用次数。
(四)考核范围
长途电话自动交换设备来话接通率的考核对象为省会局(包括直辖市局和重庆局)的所有长途电话自动交换设备。考核指标为全年累计值,对新开通长途自动交换设备的省会局,从开通业务满三个月后的第一个月开始考核。关于交换设备全阻指标的考核,除局方人为事故外,仍以该设备通过最终验收,运行六个月以后开始考核。
(五)评分办法
长途电话自动交换设备来话接通率的基本分为5分。完成指标核定数95%以上(含95%)的得满分(5分),完成核定数90%至95%(含90%)的得基本分的一半(2.5分),低于95%的不得分。
(六)抽查办法
电信总局每年对部分省的长途电话自动交换设备来话接通率完成情况作不定期的重点抽查。抽查内容为:
1.对来话接通率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观测,按评分办法对观测结果评分。
2.抽查一至二个月的观测记录和统计资料,核查上报指标的观测方法和真实性。对于虚报成绩,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扣除全部基本分。若被检查局的交换设备能够统计出长途来话中继器占用次数中落地来话的次数,则不得以对市话出中继的占有次数作来呼叫占用次数。若有违反本规定者,以弄虚作假论处。
三、长途人工及半自动电话有效接通率
(一)指标定义
长途电话有效接通率,是反映用户完成通话情况的指标,用已完成通话的通话张数(不包括销号张数)占来去转话总张数(包括接通、销号和退号张数)的百分比表示。
(二)指标计算公式
长途人工及半自动电话有效接通率=(通话总张数-销号总张数)/来去转话总张数×100%
(三)考核范围
长途人工及半自动有效接通率考核全省(到县局)。
(四)评分办法
完成核定指标数95%的得满分,低于95%至90%的得基本分的一半,低于90%的不得分。
(五)抽查办法
电信总局每年组织对省进行抽查,对被抽查的省抽查省会局、地(市)、县局若干个,在抽查中若发现统计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视程度不同、情节轻重予以扣分,直至将本项指标的基本分全部扣完。具体检查扣分细则另订。
四、电报服务差错率
(一)指标定义
1.各类电报在传递、处理和投送过程中产生的与原底不一致,与有关规定不符合或因本局过失造成延误的均作差错计算。
2.电报差错根据其性质分工作差错、服务差错和重大差错。其中工作差错具体项目由各局按(1986)电通字520号文规定的原则自行拟定。
3.服务差错是工作差错中影响服务质量的差错,其范围规定如下:
(1)用户提出查询或申诉(包括外局来公电中反映的用户查询或退报等),经查属于本局过失造成的;
(2)由于本局过失,不论用户是否查询或申诉,造成电报稽延,超过全程时限的;
(3)各类电报报底、录底丢失(机密电报和国际政务电报另计),在四十八小时内查找不到的,或在四十八小时内虽已找到原底、录底、但丢失在工作间以外的;
(4)机密电报(包括引用了机密电文的机密公电、简便公电)错发邮电局间路由的(以发出电文第一组为准);
(5)国际定时工作电路,由于本局业务过失,造成迟会晤或误会晤15分钟以内的;国内定时工作无线电路(包括定时会晤无线备用电路)由于本局业务过失,造成迟会晤或误会晤在16分钟以上的;
(6)国际电报错发国际路由在一小时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