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做好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对查出的违纪案件,要按规定立案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查处中,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进行,绝不姑息。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参与倒卖、行贿受贿等大案要案,要坚决一查到底。对一些典型案例要公开处理,在邮电内部进行通报。并从中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对案件的查处工作,争取明年三月底前处理完毕。
四、切实解决在职干部的公司兼职等问题
对这方面的工作,中央、国务院已三令五申,但进展缓慢,邮电部门仍有一些在职干部(包括局、处级干部)在公司兼职。应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部的通知,尽快办理辞去一头职务的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行拖延。邮电退(离)休干部在公司任职的,应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办理。邮电各级领导干部,不得为其亲友经商提供任何方便。
五、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针对公司清理整顿中暴露的问题和漏洞,认真进行治理,从邮电部门对公司、公司内部两个层次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建立健全人事、财务、工资、奖励、福利等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司健康发展。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部已发布了《
关于加强公司经营管理的规定》,希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精神,一并贯彻执行。当前要特别强调:公司必须遵纪守法,不准超范围经营;生产、科技型的公司及劳动服务公司,只能经营自产产品,进行技术开发、转让、知识服务和劳动服务,一律不得从事与自已无关的商业批发经营活动;私人或合伙投资的公司,不准作为国营、集体所有制公司登记注册;各企事业单位的“小金库”是产生腐败的温床,必须取消。
六、明确分工,按时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清理整顿公司工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部各直属单位为主,与公司自身清理整顿相结合,对公司逐个进行清理整顿,按时完成任务。部将派员分赴一些邮电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随时报部;公司的撤并留方案、案件查处情况、在职干部及退(离)休干部辞去公司兼职、任职情况,于十一月底前报部〔详见附表一至四及说明(略)〕部各直属单位清理整顿公司工作总结,于明年三月底前报部。各单位的总结报告,要由主要领导人审核签发,嗣后发现没有认真清理整顿、敷衍塞责、隐匿实情不报的,要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
chl_9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