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建筑市场的通知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川府发〔1995〕185号)
我省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是好的,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也存在市场秩序不规范、相当数量工程质量差、安全事故多等突出问题。为了防止类似德阳旌湖开发区房屋垮塌事故再度发生,保证我省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1996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整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整顿建筑市场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建筑市场的整顿工作
建筑业是我省的支柱产业,对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影响。由于种种原因,最近几年建筑市场出现了混乱的局面。一些投资主体或业主不服从建筑市场统一管理,对建设项目不报建,不公开招标,不委托工程质量监督,随意肢解施工任务,私招乱雇施工、设计队伍,强迫施工企业垫资施工,长期拖欠工程款,索贿受贿,搞权钱交易。有的地区和部门,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实行条块保护,使全省形不成统一、竞争的建筑市场机制。一些承包工程任务的建筑企业,放松内部管理,以包代管,用不正当的手段越级或无证承揽设计、施工任务,搞层层转包,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扰乱建筑市场,一些中介组织和个体决打着介绍工程的幌子,采用种种欺诈手段骗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资财。建筑市场的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助长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甚至造成了类似德阳旌湖开发区房屋垮塌的恶性特大质量、安全事故,为此,各地必须从发展本地经济、保持社会稳定、加强廉政建设的高度认识整顿建筑市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建筑市场整顿工作。
二、整顿建筑市场的范围、重点和要求
1996年整顿建筑市场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查处违法问题,消除工程质量上的安全隐患,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管理法规,促进全省建筑市场向着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首先,要摸清建筑市场的状况,一是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清理关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管理规定,是否同国家建筑行业统一管理的规定相一致;各类开发区的建设活动是否纳入了统一的规划、建设、管理轨道。二是各地要组织建设、计划、监察、工商、安全生产、技术监督等部门,全面检查本地区所有在建项目和1995年1月以来的峻工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报建、招标、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在建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三是检查所有在建项目的行为是否规范,有无硬性指定设计、施工队伍和索贿行贿等行为;承包方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层层转包、粗制滥造情况和私下交易、行贿欺骗等不法行为;有关中介机构的资质和行为是否规范。四是检查建筑市场管理部门是否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能,办事程序是否公开、公正、简便易行,有无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