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的各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挪作它用。违者,要及时追回专款并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各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确保职教经费充分发挥作用。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管理、研究、服务体系和网络,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职业教育的理论研究、应用研究、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教学研究和评估等项工作。
七、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和培训纳入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落实目标、责任,加强基地建设,加快培养培训步伐,以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2000年,全省职业高中校长必须持证上岗;2005年,全省中等专业学校95%以上,技工学校、职业高中70%以上的专任教师学历要达到合格要求。对学历未达标的在职教师,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培养培训,提高素质,经过一段时间努力仍未达标的应另行安排或解聘。为加快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合格培养步伐,省教委可在有关高等院校设立职教师资本科(专业)班,实行单独招生。
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实行专兼职结合的办法。为缓解职业学校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严重短缺的状况,各级教育、人事、劳动等部门应支持职业学校从事业单位选调(特殊情况也可以从企业选调)、聘任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有关专业还可以聘请有特殊技能的人员或能工巧匠兼任教师。各地每年接收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应优先保证职业学校专业课和文化课教师的需要。各级政府安排的职教专项补助款中应有适当比例,用于职教师资的培养培训。省教委要会同省人事厅等有关部门尽快制定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具体办法和标准(条件),成立独立的评审组织。为鼓励职业学校教师向“双师型”发展,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在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后,也可以评聘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学校及主管部门对具有“双职称”的教师在待遇上应予从优。
八、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抓经济必须抓职业教育,抓职业教育也是抓经济的认识,把抓职业教育同抓经济放在同等重要地位。政府工作中,务必做到六统筹:一是统筹把职业教育的发展纳入当地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二是统筹组织行业企业和各方力量参与和兴办职业教育;三是统筹配置师资、设备、场地等教育资源;四是统筹协调指导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五是统筹职业教育经费;六是统筹协调理顺发展职业教育的各种关系,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