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生委关于广州市1996年计划生育工作要点请示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生委
 关于广州市1996年计划生育工作要点请示的通知
 (1995年12月28日 穗府〔1995〕154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计生委《关于广州市1996年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请示》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工作要点,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具体的计划生育工作规划,确保全面完成1996年的人口计划和3年赶天津的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为“九五”人口计划的完成打好第一仗。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广州市1996年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1996年是执行“九五”人口计划的第一年,也是实现我市计划生育工作3年赶天津工作目标的关键性一年。为切实抓紧抓好1996年的计划生育工作,特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1996年广州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中央、国务院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和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学赶天津为目标,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工作重点,继续坚持“三个不变”,落实“三为主”方针,推进“三结合”,强化基层、计划、法规三个方面的规范化管理,实现两个转变(即由以往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以社会制约为主向逐步建立利益导向与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在认真总结“八五”计划生育工作经验,巩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住机遇,更新观念,拓展思路,求实奋进,力争全面完成年度人口计划和赶天津年度工作目标,努力开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二、人口计划与计划生育指标和工作质量要求
  (一)人口计划与计划生育指标:
  出生率 15‰
  计划生育率 85%
  多孩率 5%
  (二)奋斗目标:
  出生率 13‰
  计划生育率 94%
  多孩率 1.5%
  (三)工作质量要求:
  节育率 90%
  年报与实际出生率和孩次结构误差控制在5%以内;综合节育率误差控制在7%以内,其中结扎率误差控制在3%以内。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