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部门要在现有培训力量的基础上,组建市一级再就业培训基地,充分发挥政府指导和扶持、个人自学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安排国有企业户籍下岗员工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各企业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按有关规定,筹集培训经费,开展本企业下岗员工的转岗培训。
九、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切实搞好宣传教育工作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搞好下岗员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办发〔1998〕10号),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传统优势,深入企业,深入下岗、失业员工家庭,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体察他们的疾苦,听取他们的呼声,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要坚决反对和克服官僚主义,决不允许对下岗员工不闻不问、麻木不仁的态度。要多为下岗员工办好事、办实事,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教育下岗员工及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企业改革,自觉维护社会稳定。“铁饭碗”不能推动生产力发展,不能推动社会进步。竞争上岗、竞争就业是生产力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要教育下岗员工转变择业观念和参加再就业培训,提高再就业能力。要教育在岗职工珍惜就业机会,努力工作,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充分运用宣传舆论工具,宣传再就业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大力宣传下岗职工自强不息、积极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他们摒弃“等、靠、要”的思想,树立正确择业观念,理解并支持再就业工作。
十、加强统一领导,确保再就业工作目标实现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把解决下岗员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来抓,一定要抓出成效。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国有企业下岗员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各单位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和管理办法。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每个国有企业户籍下岗、失业员工身上,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带领群众战胜各种困难。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也要围绕这个中心,群策群力,齐心合力做好这一方面的工作。
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力争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使我市国有企业户籍下岗、失业员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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