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结构得到优化。到2005年,全省畜牧业产值达到280亿元,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23%;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中,畜牧业收入占15%;牛羊禽兔等肉产量占肉类总产量的30%,规模饲养提供的畜禽产品占60%;优质家禽比例达75%;生猪出栏率达到140%。
--充分满足城乡居民对畜产品的需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以本省自产为主,与调入(进口)畜产品相结合,向城乡市场供应品种多样、层次不同、能满足营养和其他消费需要的畜产品,畜产品优质、安全卫生,符合国际市场的质量要求。
--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畜牧业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畜牧业家庭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到2005年,畜产品商品率达到80%以上,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畜产品流通网络,畜牧业生产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普遍运用市场经济手段管理畜牧业,建立健全政府对畜牧业的支持保护体系。
--形成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生产、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生产经营格局。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达到较高水平。畜产品产后加工增值比重明显提高。
--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建成结构合理的畜禽种苗工程,饲料生产体系与畜牧业生产结构和方式相适应,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健全,主产区达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要求,主要疫病得到控制或消灭。畜舍和机械设备基本现代化,实现农牧业有机结合,生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科技教育对畜牧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农科教紧密结合,到2005年,科技进步对畜牧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以上,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
--农民牧业收入稳定增加。到2005年,专业从事畜牧业的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
二、积极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促进畜牧业区域化发展
(一)突出结构调整的重点。
稳定发展生猪生产。优化品种结构,主攻改善猪肉品质,提高出栏率、瘦肉率,降低死亡率。按不同的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到2005年,瘦肉猪占70%,以地方品种为主的优质风味猪占10%。
加快发展家禽生产。增加优质品种的比重,丰富家禽的种类,扩大饲养量。2005年前每年出栏优质肉鸡、肉鸭1.2亿只,肉鹅1500万 ̄2000万只,快速型肉鸡下调到5000万只,增加鸽子、鹌鹑等特禽产量。到2005年,禽肉产量达到25万吨,禽蛋产量达到45万吨以上。
加快发展奶牛、羊、兔等节粮型草食畜禽。使牧草资源和农作物秸杆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肉食结构得到改善。在2005年前达到:奶牛存栏5万头以上,牛奶产量15万吨左右;羊存栏400万只,出栏250万只,羊肉总产量4万吨以上;长毛兔存栏保持250万 ̄300万只,重点增加皮肉兔产量,年产免肉在万吨以上。
加快开发蜂业为主的特种经济动物生产。养蜂生产要增加蜂群数量,扩大蜂蜜、皇浆生产规模。适度开发肉狗、野猪、獭狸等特种动物,增加肉类品种和产量。
突出发展种畜禽产业。发挥种猪、蜜蜂、蛋鸭、长毛兔等品种优势,建立育繁推一体化的种畜禽产销集团,不断开拓国内外种畜禽市场,形成新的畜牧业增长点。
重点建设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畜产品加工厂、饲料厂、兽药厂,以及畜产品批发市场。这些企业有自己的主要产品和名牌商标,与畜牧业现代化相适应。
(二)分类指导,重点建设好各类专业区。
1.商品主导型的专业示范区。在巩固完善现有商品瘦肉猪、仔猪、禽蛋、奶牛、长毛兔等商品基地的基础上,着力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实行统一供种,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商品标准,形成品牌。续建一批全国瘦肉猪商品基地;加快嘉兴等母猪产区的母猪品种结构调整,提高仔猪质量和品牌档次;巩固缙云、宁海、绍兴等禽蛋基地;提高江山、慈溪等养蜂大县的养蜂生产水平,调整蜂种结构;扩建杭州市郊、金华县等奶牛基地;稳定、提高嵊州、新昌等地的长毛兔品质和生产水平。
2.快速周转型的专业示范区。本着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的原则,在我省大中城市和畜产品调入地区建立短期育肥场、家畜交易市场和定点屠宰场,满足我省畜产品市场的需要。努力开拓我省的周边市场,在嘉兴、杭州、绍兴、湖州等地建成一批优质瘦肉猪、肉鸡、肉鸭基地,在金华、衢州建设优质肉猪、白鹅基地。
努力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外向型畜牧业,增加畜产品出口。重点抓好供港澳活猪、兔毛、皮革制品、蜂产品等畜产品生产。通过招商引资,在沿海地区建立一批外向型的畜产品基地,建设畜产品加工区。这些基地以规模牧场和专业村、户为主,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为保障,生产高质量的符合国际卫检标准的畜产品。
3.资源开发型的专业示范区。通过开发饲料饲草和秸杆资源发展食草动物,在衢州、丽水、绍兴等地形成种草养鹅、养羊的区域,在全省扩大粮--经--饲的三元种植结构,发展大麦、牧草种植,种草面积逐年增加到100万亩。建立牧草种籽基地,不断引进和推广新的优质高产牧草品种,确保全省牧草种籽的需要;继续抓好国家级秸杆养畜示范县的建设。在嘉兴、湖州等粮食主产区利用秸杆资源,建设商品肉羊生产基地。
(三)抓好畜牧业强县建设,推动区域化生产。
畜牧业强县建设是在一个县域范围内,通过政府的组织和协调,把发展畜牧业的各项措施综合起来,充分调动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使畜牧业在当地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中占有重要位置。畜牧业强县的标准是:畜牧业产值达到3亿元以上,并占农业总产值的30%以上;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中畜牧业收入所占比重达到20%以上;有畜牧业主导产业和畜产品名优品牌;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畜牧业装备水平较高,科技贡献率在60%以上;规模化或区域化饲养比重,猪在50%以上,家禽、兔、奶牛在55%以上,有一批畜牧业龙头企业并带动农民发展生产,有畜产品交易市场和加工企业;畜牧业基础扎实,有健全的畜牧兽医服务队伍和防疫体系。
在抓强县建设中,重点发展专业乡、专业村、专业大户,建立“数乡一业、多村一品”的生产格局。采取省、市(地)抓强县,县(市)抓强乡(镇)的方式,到2005年,全省形成30个畜牧业强县和200个强乡(镇),30个畜牧业强县的主要畜产品产量占全省总产量的70%以上。
三、加快畜牧业产业化进程,形成产加销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