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筑及装饰材料(热、冷轧混凝土用带肋钢筋、水泥、涂料等);
3、家用燃气器具(燃气热水器、燃气炉具、钢瓶、调压器);
4、通信器材(移动通信系列产品、电话机、传真机);
5、化妆用品及洗涤用品;
6、食品(食品、饮料、调味品、酒、啤酒非B字瓶);
7、摩托车及汽车、摩托车配件;
8、低压电器;
9、日用电器、安全类电动工具;
10、卷烟及其它包装物。
(二)重点市场。确定12个辐射面广、数量大、问题多的商品批发市场作为全省市场整治和监控的重点:
1、成都市荷花池市场;
2、南部县蜀北市场;
3、内江市黄角井市场;
4、成都市沙帽街汽(摩)配件市场;
5、乐山市长江市场;
6、宜宾市真武路建材市场;
7、乐山市牛耳桥市场;
8、宜宾市西郊农贸服装市场;
9、峨眉山市双福茶叶市场;
10、广元市城南市场;
11、南充市顺庆区西门市场;
12、雅安市康藏路市场。
(三)重点区域。确定5个具有明显一地一品或一地多品制假售严重的区域,作为全省实施局部区域治理的重点:
1、广元市(农用机械、水泵);
2、雅安市、邛崃市(边销茶);
3、什邡市(复混肥、过磷酸钙);
4、汉源县(过磷酸钙);
5、井研县(食用盐)。
(四)依法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大案要案的范围:违法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涉及面广、造成人身伤害等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案件。各地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大案要案报送制度。各级政府和打假办要对查处重大案件的有功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除以上确定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外,各市、地、州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一些当地特产、当地资源和当地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作为本地区打击和治理的重点。
三、切实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务必收到实效
按照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各市、地、州政府(行署)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内的打假责任,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指导各市、地、州于7月底前制定出本地区的“三重一大”打假工作的具体方案。
(一)落实打假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对“三重一大”打假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层层负责。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制定本地区的“三重一大”打假工作的具体方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抓住问题症结,有的放矢地开展综合治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