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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农村初中学生流失情况报告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
 农村初中学生流失情况报告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0〕3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农村初中学生流失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望引起各地、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和落实控制流失生的对策。
  控制中小学生流失,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对“控流”工作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把学生流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依法保障“普九”成果的巩固和提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农村初中学生流失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省教育厅组派农村初中学生流失问题调查组,对长春、四平、白城地区比较有代表性的3个县(市)的6个乡镇农村初中学生流失的情况,作了比较深入的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初中学生流失的现状
  自《义务教育法》公布后,特别是实施“两基”验收以来,我省各级党政领导把控制学生流失作为“普九”的重点工作,一直紧抓不放。1994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委等部门制定的了《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控制流失生责权范围》(吉政办发〔1994〕17号);1995年省教委总结推广了松原市和通化县的典型经验;1996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委关于开展创建控制学生流失先进县(市、区)和无流失生乡(镇)学校活动的意见》(吉政办发〔1996〕30号),当年即评出“控流”先进县12个,无流失生乡(镇)160个,无流失生学校2079个;1997年在全省启动“控流”工程,省教委在临江市召开了“控流”现场会。1998年我省“普九”工作通过了国家验收,中小学流失率基本达到国家要求标准,我省“控流”工作的一些做法得到了原国家教委领导的肯定。
  但是,近两年来,由于种种原因,“控流”工作难度日益加大。从抽样调查的统计数据看,农村初中学生流失率呈上升的趋势。举这次调查数据为例:
  3个县(市)的6所农村初中1999-2000学年度在校学生总数4119人,学年内辍学学生总数为614人,在校生辍学率为14.9%。其中伊通县抽查的两所农村初中学年度在校学生总数1329人,学年内辍学生总数206人,在校生辍学率为15.5%;德惠市抽查的两所农村初中学年度在校学生总数1710人,学年内辍学学生总数287人,在校生辍学率为16.8%;镇赉县抽查的两所农村初中学年度在校学生总数1080人,学年内辍学学生总数121人,在校生辍学率为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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