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财税工作的决定
(云发〔2000〕15号 2000年6月2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财税工作,确保财政收支持续稳定增长,建立稳固、平衡、强大的云南财政,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作如下决定。
一、高度重视财税工作,建立稳固、平衡、强大的云南财政
1、充分认识新时期财税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财政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政府行政的重要物质基础,既是一个经济范畴,又是一个政治范畴。经济是财政的基础,财政离开经济就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经济发展,财政才能发展。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财税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振兴财政,是保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雄厚的财政实力,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在发挥比较优势、建设优势产业、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了财政收支的快速增长,财政实力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我省经济发展中长期积累的问题在财税工作中也集中地反映出来:财源结构单一,支柱产业和传统产业受到严峻挑战,地县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减缓;财政包揽过多,支出结构不合理;各级各部门对财政支出的需求旺盛,收支矛盾非常尖锐。加之有的部门勤俭节约观念淡漠,铺张浪费现象突出,财经纪律松驰,财经秩序混乱,财政收入流失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财政职能的发挥。为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实现我省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大省和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的国际大通道三大目标,保证全省经济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发展,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都必须高度重视财税工作,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克服困难,努力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以财税工作的新突破,促进云南经济的大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2、财税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发展目标。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经过努力,逐步使地方财政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同步增长,实现经济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的良性循环;通过深化财税改革,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支出管理,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建立起稳固、平衡、强大的云南财政,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3、财税工作要遵循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