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若干意见
(浙委〔2000〕15号 2000年6月2日)
为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发〔1999〕14号),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快我省现代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确保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一)改革开放20多年来,特别是1992年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以来,我省科技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科技事业不断发展,科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是,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技术创新能力比较薄弱,高科技术产业化程度还比较低,严重制约了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正在对社会经济结构、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产生越来越重大的影响。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要途径,是应对国内外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确保我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抉择。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以加强技术创新为基础,发展高科技为重点,实现产业化为目标,全面推进科技进步。
(二)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在指导思想上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人才为根本,走一条符合时代要求、具有浙江特色的发展路子,推动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坚持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相结合。通过体制创新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社会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技资源、引导科技活动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围绕市场需求和我省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集中力量,协同攻关。
--坚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改造传统产业相结合。重点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同时,继续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广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技术引进、吸收、消化,充分利用国内外优秀科技成果。同时,注重自主研究开发,突出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自主创新,形成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培育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总体目标是:与我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相适应,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科技中介服务为纽带,产学研相结合的、比较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技术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全面实现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以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龙头的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带,成为全国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区域之一。到2005年,初步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力争达到18%,科技进步因素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份额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