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
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鄂政发〔2000〕36号 2000年6月25日)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全面贯彻《质量振兴纲要》和《湖北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提高我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实现湖北振兴崛起的宏伟目标,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质量总是是经济发展战略的核心问题。当前,我们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加强质量工作至关重要。提高产品质量,既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提高我省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关键,也是增加有效供给,扩大出口,增强我省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二)近年来,我省质量工作明显加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中有升,涌现出了一批质量和效益领先的精品名牌产品。但是,目前我省产品质量的状况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和经济发展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许多产品档次低、质量差;不少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滞后,产品质量问题突出;假冒伪劣屡禁不止,优难胜、劣不汰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这些问题,影响了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也制约了我省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从经济建设的战略高度和改革、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强化“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观念,抓住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有利时机,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工作,加大打假力度,推动我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跃上新台阶。
二、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质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