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000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此项工作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实施。在实际工作中,行政方面由地籍管理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其他处室协助;业务技术方面,由土地勘测设计院总负责,有关单位配合。各盟市、旗县,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完成时间
1.今年9月底前完成县级调查与数据汇总工作。
2.今年10月底前完成盟市级数据汇总工作,有关盟市一并提交武川县、卓资县、准格尔旗国家生态退耕试点县开展坡耕地调查工作情况分析报告。
3.今年11月底前完成自治区级数据汇总并报国土资源部。同时,提交武川县、卓资县、准格尔旗3个国家生态退耕试点旗县开展坡耕地调查工作情况分析报告。
(三)调查评价方法
1.坡耕地及生态退耕地的调查,要以土地详查和土地变更调查资料为基础,主要采取内业填表与外业核查相结合的方法。即经外业核查对原图逐块核查后,以行政村为单元进行填表,之后逐级进行乡级以上行政单位的汇总,同时,以旗县、盟市为单位进行适宜性评价。
2.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各地要根据目前已经掌握的土地资源状况,内外业结合以变更调查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工作底图,有条件的地方使用新的航天航空遥感资料与现状图相结合,依照新的分类系统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结果逐级汇总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3.评价方法,坡耕地及生态退耕地以主导因素为主进行评价;耕地后备资源采用主导因素评价与专家评判相结合进行评价,最后评出宜耕、不宜耕两种类型。
(四)自治区、盟市、旗县需要提交的成果
1.数据成果
(1)坡耕地和生态退耕地调查面积汇总表。
(2)与坡耕地、生态退耕地相关的人口、经济、社会状况调查统计表。
(3)自治区、盟市、旗县流域坡耕地调查统计表。
(4)耕地后备资源分类面积汇总表。
(5)200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各类土地面积汇总表。
2.图件成果
(1)旗县、自治区两级提供坡耕地分布评价图。
(2)旗县、自治区两级提供生态退耕地分布评价图。
(3)自治区级提供耕地后备资源分布评价图。
3.文字成果
(1)坡耕地调查评价报告。
(2)生态退耕地调查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