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围绕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依法制定并及时清理行政文件
行政机关做出的各项决策,一般要通过行政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行政文件具有制定主体多、数量大、执行期长、涉及面广的特点,一旦发生违法问题,不仅会严重妨碍依法行政工作,而且对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也将带来较大的危害。因此,各级行政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行政文件的依法制定工作,严格执行《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乱发文件现象的发生。各级行政机关制发公文一定要严把法律关,确保所发文件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一致性。要参照《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规定》制发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其合法、可行、规范。要积极做好行政文件的清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今年年底前对以往制发的重要行政文件,特别是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重点清理审批、许可、收费、发证、年检等内容,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规定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都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今后,清理行政文件工作要形成制度,原则上每年应进行一次。
三、围绕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不断强化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加强行政执法,运用法律手段调控经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将成为行政机关的重要工作任务。当前,要通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努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持证上岗、公示和错案追究等项行政执法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克服和解决乱执法和不执法问题。在此基础上,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应重点做好森林、草原、农牧业、水利、土地、矿产、环保、公路、通讯、城建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为西部大开发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四、围绕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努力加大法制监督力度
依法行政,重在监督。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民主党派、司法、群众、舆论等外部监督的同时,认真做好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其所属工作部门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监督。要深入贯彻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行政执法检查、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等各项法制监督制度,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为适应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各级政府应重点对农牧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交通、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并将上述部门作为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点部门予以考核评议。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监察、审计、财政、统计等专项监督的作用。要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特别是区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树立自治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