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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若干意见

  四、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切实抓好政风评议。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继续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除涉及国家机密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切政务活动都必须向社会公开。在公开的范围上,既要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更要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结果。尤其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公开群众最关心、最担心的问题。在公开的方法上,要注重“实际、实用、实效”,绝不能摆样子,图表面。在公开的形式上,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既可以用公开栏、明白卡的形式,也可以用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公开的实践中,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
  开展政风评议,是加强政风建设、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的一个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安徽省政风评议办法》,切实抓好评议,务必使政风建设有大的改观。要把评议的时间、内容、程序、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参加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示于众,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要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对政风建设成绩突出、评议达到“满意”等次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群众有一定意见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正之风严重、群众“不满意”的单位和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坚持从严治政,确保政令畅通。 各级各部门都要找准自己在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扎扎实实地加以整改。要严字当头,坚持从严治政,尤其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严格管好自己的子女、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要加强法制建设,用法律、法规来制约和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要严格遵守行政纪律,坚决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指示,积极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要发扬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对上级交办的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妥,决不允许敷衍塞责、互相推诿、松垮拖拉,形成政府系统的整体合力,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效能。
  六、坚持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各级公务员要大力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时时处处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下决心治“假”,坚决反对虚报浮夸、弄虚作假、沽名钓誉等不良作风;要下决心治“空”,坚决纠正工作不深入、不扎实、说空话套话、做表面文章、不干实事等倾向;要下决心治“官气”,坚决反对做官当老爷、作威作福、欺压群众和强迫命令,侵犯群众权益等恶劣作风。要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敢闯敢干、求真务实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扎扎实实地解决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种紧迫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下决心解决各类会议和文件过多过滥问题,从基础性工作上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政府及其部门要带头进行整改,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国发〔2000〕30号)要求,抓紧作出相应规定,予以公布,接受基层和各方面的监督,坚决把过多的会议和文件压下来,树立务实高效行政新风,减轻下级和基层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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