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若干意见

  七、落实反腐倡廉各项规定,坚持廉洁从政。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部署和指示,进一步加大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项规定》等各项规章,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提出的“五项要求”和“约法三章”,时时处处用这些规定和要求来规范、约束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要进一步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对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八、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群众来访接待日制度。 各级各部门都要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群众的情绪,群众的愿望,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其中领导干部直接接待群众来访,是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和沟通的一个重要途径。省、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应有一次群众来访接待日,由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干部每月应有不少两次接待群众来访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找出问题症结,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把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并与日常的信访工作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九、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省、市政府的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的时间分别不少于一、二个月;县级政府的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其中与群众共同生活劳动的时间不得少于半个月,并建立登记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下基层工作时,一律轻车简从,不允许边界迎送。调研中要深入到群众中了解情况,防止和克服走马观花的现象。调研结束后,要亲自动手撰写调查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各级各部门还要建立机关和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制度。不论下基层调查研究或建立联系点,都要既立足于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又注意分析社情民意,准确掌握动态,研究防范和化解各种矛盾的有效途径,防患于未然。
  十、认真搞好监督,完善制约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上下监督、内外监督、条块监督的立体网络,对政风建设实施全方面监督,确保政风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县、乡两级行政机关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确定相关部门承办日常举报事宜,及时接受和处理群众关于政风方面的投诉或举报。要注意保护举报人,坚决查处打击报复者。各级政府负责同志要定期检查和了解群众对政风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情况,认真研究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作出妥善处理,做到让群众满意。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