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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1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
 2001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2001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印发你们。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办实事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责任分工,狠抓落实,务求按时限要求全部完成,取信于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北京市2001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

  2001年是“十五”计划的第一年,北京市将在大力发展首都经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基础上,继续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办一批实事。按照“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现将今年拟办的实事公布如下:
  一、继续改善市区空气质量,使全年空气污染指数3级和好于3级的天数达到85%,2级和好于2级的天数达到50%。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项目负责人:市环保局赵以忻
  二、控制煤烟型污染,在从事煤炭加工、经营和燃煤的单位强制推广使用低硫优质煤(化工、冶金和电厂生产用煤采取脱硫措施)。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经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
  项目负责人:市经委金生官、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梦龙、市环保局赵以忻
  协办单位:市工商局
  三、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对累计三次抽查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的企业实行停产治理。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环保局
  项目负责人:市经委金生官、市环保局赵以忻
  四、挖掘潜力,扩大区域供热能力,发展集中联片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发展管道燃气用户8万户;整顿平价液化气供应体系,清理核销实际长期未使用液化气的计划内用户2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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