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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山区结构调整步伐,努力改造传统产业,继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着力培育、扶持、壮大优势产业,提高山区企业的竞争能力。省级经济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要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投向适当倾斜扶持山区项目,在核销呆坏帐准备金政策上按财政部规定办理,适当向山区倾斜,帮助山区落后企业尽快退出市场。
加强基础产业开发。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加大对山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政策支持力度。制定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划定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鼓励外商、民营等多种所有制主体以多种形式在山区投资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并按规定给予减免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制定促进探矿权、采矿权依法出让和转让的政策办法,培育矿业权市场。“十五”期间,省里每年继续安排山区矿产资源勘查资金,专项用于山区矿产资源勘查。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省级各项涉农资金要重点扶持农业结构调整并向山区倾斜。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山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安排省财政贴息资金,用于扶持山区农业产业化建设。中央和省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山区倾斜,支持山区发展有区域优势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效益好、有地方特色的名牌农产品、绿色食品等主导产品。
加快山区工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加大工业结构调整的力度。采取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出售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搞好山区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山区有资源优势和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出口创汇产品的各类企业,对发展前景好的山区农、林副产品加工企业和乡镇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安排专项技改资金支持山区老工业基地、传统产业的改造,促进山区优势产业的发展。加快山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快山区市场体系建设,鼓励山区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投资建设各具特色的商品市场。认真制定5个省级边界经济贸易开发试验区的方案,统筹使用原定300万元的边贸市场贷款贴息资金,支持试验区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山区旅游业,对山区旅游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形成一些特色线路和名牌旅游产品。优先上报国家申请安排国债资金,支持山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将山区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区外道路建设,列入省交通发展计划。省财政安排的山区重点旅游项目贷款贴息增加到500万元。鼓励沿海地区多种经济成份、多种形式在国家政策允许下,参与山区旅游业开发。鼓励中外合资开发山区的旅游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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