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0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闽委发〔2001〕2号)
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2001年是新世纪的起步年,也是实施“十五”计划的开局年,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2001年我省农业和农村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加快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积极推进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高扶贫和小康建设水平,抓好山海协作,扩大闽台农业合作,搞好农业现代化试点工作;扎实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基层工作、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为“十五”期间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2001年,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农业总产值增长5%,农业增加值增长2.5%,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80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900万吨以上,乡镇企业增加值增长10%,林业产业增加值增长10%,肉蛋奶增长3.7%,水产品增长3.4%,造林更新面积100万亩,低产竹林改造100万亩,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6%。
  为实现上述目标,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
  粮食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基础。我省是个缺粮省,粮食安全问题始终是影响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要正确处理结构调整和粮食生产的关系,注意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严格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不得随意把耕地转为非农用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80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900万吨以上,这是我省粮食安全的预警线,调整种植业结构不能超越这条安全预警线。加快优质品种的选育、引进和繁育,加大粮食作物优良品种及其配套增产增效栽培技术的推广力度,大力发展粮食的加工转化,提高粮食生产效益。
  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是稳定粮食市场、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粮食生产能力的重大举措。要统一思想,认真落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增强全局意识和政策观念,认真执行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不得限收拒收、压级压价。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要认真贯彻优质优价的政策,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产品质量、效益为目标,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继续调整种养业结构,优化农产品品种、品质结构,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促进农业增效。加强农业优良品种开发、引进和推广,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推广农业新模式、新技术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培育名牌农产品。立足山海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蓝色产业和绿色产业,扩大浅海和淡水大中型水面养殖,发展生态渔业,积极推进远洋捕捞。重点发展优质米、笋竹加工、水果、茶叶、食用菌、蔬菜、畜牧、烟叶以及花卉等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培育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和出口创汇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