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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逐步从种植业向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和小城镇转移,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必由之路,也是充分利用农村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的客观需要。当前,要利用农产品供给充足的有利时机,适当加快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
  积极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乡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要以“高、大、外、新”为发展重点,着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推动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系列开发,培植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服装、纺织、食品、机械等传统产业的工艺和技术升级,努力培育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大力发展为农业和农民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提高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发展特色产品。鼓励乡镇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和创新,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积极培养乡镇企业家队伍,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快企业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的创新。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发展小城镇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要以区域中心城市、县级小城市、大城关、中心镇的集聚发展为重点,实行点轴发展的城镇化模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制定小城镇发展的“十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编制、调整和完善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各项配套建设的具体规划。当前重点发展县城和有基础、有潜力的建制镇,充分发挥这些中心城镇的作用。切忌一哄而上,乱铺摊子。深入开展旧村改造与新村建设,扶持建立一批市、县级的“精品村”、典型村,并不断总结推广。
  发展小城镇的关键是发展经济。要以产业为依托,在加工、贸易和旅游等方面形成有特色的主导产业,特别要与发展乡镇企业和专业市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聚集、市场扩大的良性循环,增强小城镇吸纳农村人口、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鼓励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和向小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加快小城镇的要素集聚。
  进一步深化小城镇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投融资体制、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小城镇建设发展路子。在全省范围扶持发展100个大型乡镇企业、建设50个乡镇示范工作园区和15个大型专业批发市场。
  四、积极推进科教兴农,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
  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必须推进农业新的科技革命。要适应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强政府统筹协调,搞好农科教结合,调整农业科研方向,重点加强品种选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和贮运、节水、农业机械、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选择一批农业重点项目协作攻关,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科技支撑。大力实施“种子工程”和“丰收计划”、“跨越计划”,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深化农业科研和教育体制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农业科研机构逐步转变为科技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技术开发机构,以及农业科技和信息咨询机构。积极组织农业科研院校、科研人员进入农村经济建设主战场,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健全农业科技推广网络,稳定基层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一批农科教结合示范园区及农业科技示范场,引导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教学人才,进驻示范园区(示范场)开展科技创新、试验、示范、推广。加大乡镇企业产学研结合,帮助企业建立一批技术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乡镇企业建立博士后流动站。实施全国农科教结合“百县千乡万村”示范工程,完善“211”(2个农科教结合示范区、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乡镇)省级农科教结合示范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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