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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对省属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对省属国有
 企业结构调整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0〕259号)


省经贸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省经贸委《关于对省属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二月十三日
        关于对省属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中有关问题的意见
         (省经贸委 二000年十二月十一日)

  今年以来,我省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结构调整、发展特色经济、壮大优势产业的总体思路,在培育扶持优势企业的同时,对一批长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企业实施了破产重组,实现了资产的优化配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但是,随着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企业多年来积累和遗留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给企业资产重组和职工安置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一、企业资产质量普遍不高,导致资产难以变现或变现率很低,影响企业债务的偿还,职工债权难以清偿,诱发了不稳定因素。
  二、急需明确落实破产企业职工的工伤、死亡职工遗属、残疾职工安置等政策。据不完全统计,现有破产企业中,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1-4级工伤人员有180多人,因工致残后部分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5-10级工伤人员1200多人。
  三、部分破产企业职工住宅区的水、电、暖与企业生产区相混,给企业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市场化运作造成困难。此外,一些破产企业住宅区的电路及管网多年失修,影响了职工的生活。
  四、部分破产企业职工由于住房条件差未能参加房改,少数职工长期居住危房甚至没有住房。
  五、部分职工观念陈旧,对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收购重组有抵触情绪。由于多数破产企业职工债权不能得到足额清偿,清算组工作又不够深入,对相关政策和企业重组方案宣传、解释不够及时,加上个别人的煽动,导致发生多起职工集体上访、堵路等事件,影响了破产企业清算和重组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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