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做好破产重组企业工作的重要性,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明确职责,扎实工作,确保企业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实行责任制,原则上要求明年上半年全部完成重组,并启动生产。
2、工作组每个成员都要认真学习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结构调整的有关政策规定,吃透文件精神,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开展座谈、家访等活动,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职工。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虚心听取职工意见,设身处地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经常了解和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如实反映情况,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稳定的形势,创造发展的环境。
3、工作组组长要每月集中一段时间,深入企业,掌握情况、开展工作。其他成员要坚持蹲点工作,元旦前全部进驻企业,蹲点工作时间原则上到企业完成重组、职工的生产生活稳定有序为止,未完成重组恢复正常生产生活不能离开企业。
4、工作组进点前由省经贸委统一组织进行学习集训,进点后每10天向省结构调整协调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工作,重大问题要随时汇报。
5、派出工作组的相关费用,由省经贸委专题报告省政府,省财政厅负责核拨。
四、积极有序地推进面上的企业重组工作
对未列入重点破产重组范围的面上其它破产企业,也要加强重组工作的具体指导,落实责任,加快重组步伐。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要尽快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积极寻找收购方,制定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妥善安置职工;对已确定重组方案和收购方的破产企业,要加快工作节奏,尽快启动生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破产企业重组工作,努力为结构调整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附:省属重点破产重组企业工作组名单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日
省属重点破产重组企业工作组名单
第一组:青海重工建设工程公司
组 长:省重工机构改革办公室主任 宋玉光
成 员:省重工机构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张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