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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绿化成果、优化生态环境、发展效益林业的意见

  六、推进科技兴林,搞好种子种苗工程建设
  (十三)加强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搞好技术创新。要加快林木良种及其培育技术、森林保护技术、商品林高效栽培技术、林产品高效综合利用技术等的推广应用。加强实用技术的培训,提高林农的科技素质。完善林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质量监督认证体系,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林业科研院校的作用,加强对重点项目、关键技术的联合研究开发。
  (十四)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科技、市场信息等各种服务。深化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继续大力鼓励林业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技术承包、技术转让等方式,参与林业产业化经营。
  (十五)加快技术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十五”期间,建立起以省级林业种苗示范基地、13个部省级良种繁育基地、10个林木采种基地、10个市级中心苗圃和林木种子加工贮藏、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网络为主要内容的林木良种繁育体系。
  七、落实扶持政策,增加对林业的投入
  (十六)增加对林业建设的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对林业的扶持力度,努力做到林业资金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各级林业、交通、铁路、水利、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所担负的绿化任务,确保绿化资金的足额到位。“十五”期间,省财政将视财力可能逐步增加对林业的投入,每年安排7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林业工程建设和资源保护工作。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工程建设、“万里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城镇平原绿化工程建设成绩显著的市、县,每年分别实行以奖代补。具体办法由省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
  (十七)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投入林业。继续抓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要制订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工商企业投资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发展高效林业。
  八、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十八)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林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继续推行各级党政领导保护森林、发展林业任期目标责任制,把林林资源的消长、生态环境的改善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继续提倡领导办绿化点、效益林业示范点的做法。
  (十九)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重点生态公益林工程、“万里绿色通道”工程、城镇和平原绿化工程建设都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由市、县和有关部门建设和保护。各级财政、计划、林业、建设、水利、农业、交通、铁路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为加快林业发展作出贡献。
  (二十)进一步加强林业队伍建设。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抓好干部队伍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各级林业公安、森林防火、山林纠纷调处组织和木材检查站、林业技术推广站、森林病虫害防治站等机构承担着森林资源的发展和保护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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