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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

  2.涉及两个以上政府部门的审批事项,采取“一家承办、转告相关、互联审批、限时完成”的审批办法,由一个牵头主办部门统一受理,其他相关部门参与意见会同审批(即多项合一、联合审查、一次性申报、一次性收费、一次性审结),并由牵头主办部门统一答复。
  3.进一步减少前置审批,逐步对部分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在企业登记注册前必须进行前置审批的事项以外,申请人可以先领取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后,再向有关部门申报。
  4.建立审批时限制度。对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经济调节和经济管理方面的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将平均审批时限工作日限制在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5.实行行政审批公开制度。除法律、法规及其他文件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公布审批事项的设立、调整和取消,以及审批事项的内容、审批机关、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结果;要完善审批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审批行为的行政监察,做好对审批后实施情况的监管。
  6.建立行政审批投诉中心。为加大对行政审批的监管力度,由市监察局建立行政审批投诉中心,负责在本市各集中办公大厅内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对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受理审批业务中违纪、违规行为的投诉,并根据情况依法处理。
  (三)进一步加快实施电子政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利用现代管理手段,推行网上办公,为社会提供法规、管理咨询和申报、登记注册等审批事项的服务。
  1.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加快实施电子政务试点。中关村科技园区要将面向企业和社会的审批、管理及服务业务,基本实现网上运行;要逐步建成高速宽度、互联互通的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全面开展网上交互式办公,基本实现电子政务。
  2.在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开展网上办公试点。市计委、市商委、市科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农委、市外经贸委、市市政管委、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为开展网上办公的试点单位,要将涉及经济事务管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在网上公布,并在网上逐步试行行政审批。
  (四)探索与国际接轨的新型行政管理模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本市探索与国际接轨的行政管理体制试点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充分借鉴国外行政管理的先进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主动开拓,减少审批,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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