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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能源结构调整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京市能源结构调整规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1〕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计委制订的《北京市能源结构调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四月十一日
             北京市能源结构调整规划
            (市计委 二00一年二月)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作为一个特大城市,在目前快速发展时期,面临诸多问题,其中最为严峻的问题之一是能源和环境。北京市大气污染问题,不仅关系到群众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而且影响城市形象和可持续发展。
  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和大量直接燃烧原煤,是造成北京市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改善能源结构,不仅是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与手段,而且是体现现代化文明、改变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竞争力、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市计委组织市规划院、市环保局、市统计局、清华大学、市燃气集团、华北电力集团、市煤炭总公司等单位,按照控制与改善大气污染目标以及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按照经济合理、逐步实施的原则,在分析北京市能源消费现状的基础上,研究了北京市能源消费发展趋势,提出了北京市近期(2005年)和远期(2010年)能源结构(主要是终端能源消费品种结构和燃料消费结构)调整规划目标、规划方案和对策措施。
  一、能源消费和供应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能源消费和供应现状。
  北京每年消耗大量能源,1998年能源总消费量达到3769万吨标煤(含航空煤油133万吨标煤),在全国各大城市中位居第二,仅次于上海。
  1.终端能源消费量。1998年,终端能源消费量为3480万吨标煤,比1990年增加了947万吨标煤,年均增长率为4.05%。第二产业中工业是能源消费的重点部门,占全市终端能源消费量的63.4%。1990至1998年,第一产业能源消费量和比重呈下降趋势;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逐年上升;第三产业能源消费量稳步上升,其比重先降后升;生活用能源消费量缓慢上升,其比重呈下降趋势。
  2.燃料消费情况。燃料消费包括终端消费中的煤炭、焦炭、各种油品、天然气、人工煤气等(除去原料用)和发电供热所投入的煤炭和油品等。煤炭和焦炭所占比重高达75.3%(煤炭所占比重约为58%,焦炭所占比重约为17%)。在煤炭消费中,煤炭终端消费量在燃料消费结构中所占比重最大,高达37.6%,发电和供热用煤所占比重为20.6%。
  3.煤炭消费情况。在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和焦炭的比重仅占41%左右(煤炭约为28%,焦炭约为13%)。但在燃料消费结构中,煤炭和炼焦煤所占的比重达到75.3%。焦炭主要用于钢铁企业;发电供热用煤主要是电厂使用;直接消费量是最大的一部分耗煤量主要是工业企业和城市民用,而且大多直接燃烧,烟囱低,无脱硫、脱氮措施,除尘效率不高,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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