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关于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以清查非税收入、检查“收支两条线”、取缔“小金库”、整顿经济鉴证服务市场为重点,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的审计,查处伪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取缔私设“小金库”,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监察厅负责;查处经济鉴证中介组织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不法行为,整顿经济鉴证服务市场,由省财政厅负责。
  (七)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由省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实行各级政府首长负责制,省主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专项整治。市、县(市、区)政府对本地区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负总责,要确定本地的整顿工作重点,进行具体部署并加强监督检查。对整顿工作不力,市场经济秩序混乱而又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区,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主管领域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对列入重点整顿的问题,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没有列入重点整治的,也要确定整顿和规范的具体内容,提出标本兼治的措施。配合专项整治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相互支持,密切合作,联合行动,形成合力。
  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制定整治方案,提出时间和进度要求,迅速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全面展开。要严格依法整顿,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坚持在规范中整顿,在整顿中规范。
  (二)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要集中力量侦破一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的首恶分子和惯犯,使整治过程始终保持打击态势和震慑威力。要坚决制止瞒案不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现象。要通过查处大案要案,认真查找监督机制和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和完善措施,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对国家机关中与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违纪的必须依据党纪、政纪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为动员群众参与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揭露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要建立通畅的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的举报、投诉。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和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各地和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主管部门要设立并公布群众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省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中心举报电话。要进一步加强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监督,广泛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报道各项专项整治的行动,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披露和对查处工作的报道力度,扶正压邪,形成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强大舆论氛围。
  (四)根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加强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由省政府法制办负责,对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并按法定程序及时予以修订。要彻底废除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带有地方封锁和行业垄断内容的规章。坚决纠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现象。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管理执法队伍。同时,各级财政要保证办案经费需要。要严格执行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准搞任何形式的收支挂钩,不准借机滥罚款。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