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和授权
经营企业集团公司组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穗办〔2001〕12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公司组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国企办反映。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五月三十日
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
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公司组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根据《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穗字〔1999〕9号)、《批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广州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2000〕22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改革的实施办法〉、〈广州市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和〈广州市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办〔2000〕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广州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及所属可视作局级、副局级企业党组织和领导人员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穗办〔2001〕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继续巩固和扩大国有企业改革成果,加大国企建制转制改革的力度,在认真总结我市工业机电、轻工工贸、广钢、汽车等“四大板块”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公司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工业、交通、建筑、商业、外经贸、农业等各个行业全面推进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公司,下同)的组建,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管理到位,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一致;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现政企分开,提高国有资产运营质量、效益和整体素质。争取在今年内或明年初全面完成我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新体系的建立,完善授权经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