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授权经营机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由市国资局负责);
(四)授权经营机构经营者分配制度和国有资产损失追究责任制(由市国资局负责);
(五)授权经营机构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收缴办法(由市国资局负责);
(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规范(由市国资局负责);
(七)授权经营机构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的运作规范(由市国资局负责);
(八)国有中小企业托管实施办法(由市国企办负责)。
八、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组建工作的领导
市国企办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的组建工作,指导协调各系统全面推进。各委、办、局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组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积极组织落实。特别是国有企业较多的委、办、局,要指定一位负责人专门抓这项工作。组建过程中,要同步做好党组织组建工作;要与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同步实施党组织负责人与公司领导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与企业的重组、转制同步理顺企业党组织的隶属管理关系。各系统要确保在今年内全部完成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的组建工作。
附: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组建的具体程序
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广州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组建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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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工作项目 │ 工作内容 │主要负责│协办部门┃
┃号│ │ │ 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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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研究,提出│1.调查摸底,征求企业意见;│ 主管委 │各集团 ┃
┃ │组建意见 │2.提出授权经营机构组建意见│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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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由主管委正式申报; │ │ ┃
┃二│申报和审批 │2.征求主管副市长意见; │主管委国│ ┃
┃ │ │3.国企办审核; │企办 │ ┃
┃ │ │4.报市政府批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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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按穗办〔2001〕2号文的规 │组织部工│各集团 ┃
┃三│成立筹建班子 │ 定确定筹建负责人; │委 │ ┃
┃ │ │2.成立筹建工作小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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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草拟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筹建班子│ 主管委 ┃
┃四│制定方案、章程│2.组织论证; │国资局 │ 国企办 ┃
┃ │ │3.方案和章程的审批。 │ │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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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选择清产核资中介机构; │财政局 │ ┃
┃五│清产核资 │2.全面清产核资; │国资局 │ 各集团 ┃
┃ │ │3.调整处理不良资产。 │清产核资│ ┃
┃ │ │ │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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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成立董事会; │ │财政局 ┃
┃六│组建公司建立法│2.成立监事会; │ 工委 │国资局 ┃
┃ │人治理结构 │3.组建经营班子; │筹建班子│工商局 ┃
┃ │ │4.选派财务总监; │ │有关部门┃
┃ │ │5.组建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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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登记和成立│1.注册登记; │ 董事会 │ 工商局 ┃
┃ │ │2.正式宣布成立。 │ 主管委 │ 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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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核定授权; │ │ 各授权 ┃
┃八│正式授权签订资│2.办理授权手续; │ 国资局 │经营机构┃
┃ │产经营责任书 │3.签订授权经营责任制文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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