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闽委发[2001]8号)
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01年5月24日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搞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对建设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来年,我省各类事业单位在推进各项改革,尤其是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从总体上看,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省各项事业发展还不相适应,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体制尚未基本建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还不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还没有形成。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事业单位的发展,影响了各类人才潜在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发挥。为贯彻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组部、
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精神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意见,加快推进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适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走“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路子,精简冗员,鼓励竞争,促进流动,提高素质,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加速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