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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村办、省教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办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村办、省教委等单位
 关于进一步办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意见的通知
 (湘政办发〔1998〕6号 1998年3月11日)


各地区行政公署,自治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农村办、省教委、省计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广播电视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办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办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我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以下简称农广学校)自1981年创建以来,运用广播、电视等现代传播手段实施教学,开辟了培养农村初、中级技术人才,全面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新途径,为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学习科技文化知识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截止1997年,我省农广学校累计招收中专学员23.58万人、大专学员13034人,毕业11.12万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300多万人次,还积极开展了科技普及与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活动,为我省农村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为进一步办好农广学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7〕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工作的领导
  农业广播电视教育融农村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为一体,容量大,速度快,投资省,效果好,符合我省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农业广播电视教育的特点和作用,本着巩固、提高和积极发展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农广学校办学中的具体困难与问题,使之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各级政府在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应将农广学校的发展列入计划,为农广学校选配好领导班子和管理人才。各级应保留和健全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农广学校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农广学校办学工作,协调解决办学中的具体问题。财政、计划、人事、教育、广播电视、农业、林业、水电、乡镇企业、团委、妇联、扶贫等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农广学校办学工作,认真解决农广学校教职工的住房、职称、工资、福利以及子女就业等实际问题,努力稳定办学队伍。
  全省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到2010年的发展目标是:巩固中专教育,每年招生2万人开展大专教育,每年招生3000人;大力开展初级农业技术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非学历教育学员30万人次,力争全省农业广播电视教育专业覆盖率达农村产业的90%,乡镇办学率达100%,教学入户率达50%;并开展“151工程”,即组织10万农广学校毕业学员,用5年时间,带动100万农户依靠科技致富。各地县要围绕这一目标任务,制定本地的发展规划,其中地(州、)农广学校每年招生要保持当地农业人口中的万分之三点五以上,县(市、区)农广学校每年招生要保持在万分之四以并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学员开展科技兴农活动,积极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认真抓好农业广播电视教育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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