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教委、农业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有利于发展教育事业的原则,健全办学机构,落实教学人员,搞好农广学校的正规化建设。农广学校应列为教育事业单位,统一归口各级农村部(农村办)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要适当扩大农广学校优秀毕业生进对口大学深造的渠道,不断扩充师资来源。要加强对办学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培训,提高办学队伍的素质和办学水平。
三、多渠道增加对农业广播电视教育的投入
要继续执行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和分级办学、分级负责的政策,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农广学校办学资金,增强农业广播电视教育的后劲和活力。各级政府要将农广学校的办学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和国家教委、农业部教职〔1996〕5号文件精神,地方教育费附加要有适当比例用于农业广播电视教育。金融部门要提供优惠贷款,支持农广学校进行科技开发。农业系统凡有培训内容的各类项目,都要依托农广学校并列入实施计划,同时要安排部分农业发展基金用于农广学校办学。农广学校创办的各类实体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所增加的收入用于补充事业经费支出和补助农业广播电视教育体系的建设。
四、充分发挥联合办学优势,稳步扩大办学规模
各联合办学单位要密切配合,发挥作用,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要把农广学校作为培养村干部的重要渠道,加大培训力度,力争到2010年全省通过农广学校培训村干部15万人以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农广中校作为初中、高中后教育分流的重要途径,把农广学校招生统一纳入教育计划并给予扶持。各级科技部门要充分发挥农广学校学员数量多、分布广的优势,组织他们参加各种专业协会、技术研究会,参与“丰收计划”、“星火计划”、“菜篮子工程”等,加速农业科技推广和普及。各级妇联要积极组织妇女参加农广学校学习,力争女学员比例达到35%以上。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办好农广学校,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有关部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