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科技创新和人才机制
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多渠道培养和吸引人才,是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支撑。“十五”期间,继续实施“科教兴海”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作用和人才的带动作用,提高海洋经济的发展水平。
科技创新。建立海洋科技创新体系,鼓励有条件的海洋开发企业自建或联合建立研究开发中心。组织推动产学研联合,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加强海洋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改造提高传统海洋产业的工艺水平和技术水平。依托省海水增养殖技术与种苗中心、海洋药物研究开发中心、海洋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洋食品研究开发中心等四个研究开发中心和省内外其他科研力量,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加强自主创新,重点对滩涂农业、海水增养殖、海洋医药、海洋化工、海产品加工等重点领域进行科技攻关,培育一批海洋高科技产业群。“十五”期间,力争取得10-15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创新的海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100项海洋重大科技成果。切实做好海洋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加强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知识传播、技能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络,建立科技信息发布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海洋科技推广咨询服务体系。实施“科技兴海”示范工程,重点建设3-5个试验示范基地。
人才培养。加大海洋技术、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重点建设淮海工学院海洋与水产学院,增设相关专业,扩大培养规模。到“十五”期末,力争使淮海工学院涉海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模由目前的1000人扩大到3000人,为海洋经济建设输送更多更好的专业人才。争取到“十五”期末,使淮海工学院获得培养海洋经济类硕士研究生资格,使该校涉海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和规模在省内同类工科院校中具有明显优势。同时,鼓励和支持其他高校创造条件,增设涉海专业。积极选拔部分后备人才到高校、到省外、到国外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在沿海市县大力开展涉海职业技术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
人才吸引。健全人才激励机制,采取鼓励政策,通过良好的机制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激发科技、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支持科技人员创办、承包、租赁各种海洋经济实体。创造必要的条件,吸引一批有真才实学的科技、管理人员投身海洋开发。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促进人才自由流动,形成全社会重视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九、海洋开发机制
建立和形成良好的海洋开发机制,是实施海洋大开发的重要途径。“十五”期间,要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大改革力度,使海洋经济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改善政府服务。树立亲商观念,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手续,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加快滩涂开发新机制的形成。改革滩涂土地管理和使用办法,在滩涂开发项目审批程序、省市投资比例及收益、土地确权办证收费、土地出让收费、土地使用年限、土地转让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进一步理顺利益关系,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推进存量滩涂的资本运作,盘活土地资产。建立江苏省发展海洋经济专家库,定期研究重大问题,交流海洋开发最新动态,探讨海洋经济发展方向和重点,为政府决策做好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