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5月28日,实施日期:2010年5月28日)废止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9号)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5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5月30日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办法》的决定
(2002年5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二十二条第(一)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为原料生产的食品;”